发明专利在高企认定中可以用几次
买专利 > 购买专利 访问量:高企认定中对发明专利的申报次数并没有明确的限制。
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,许多企业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提交材料的速度上,但往往忽略了对所使用的专利的深思熟虑。一旦拥有了专利,是否可以反复使用呢?本文将探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专利使用的频次问题。
专利能否多次使用?
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,对于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,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,仅允许使用一次;而对于Ⅰ类知识产权,则没有使用次数限制。
以一个例子来说明:
假设A公司在2016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拥有1项发明专利、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件著作权。若A公司的子公司也希望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那么这1项发明专利可以在子公司的认定中继续使用,但其他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和5项软件著作权则不能再次参与评分。
如果A公司在2016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那么在2019年重新认定时,只有这1项发明专利可以在知识产权评价中继续使用,其他的则不能。
需要注意的是,当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,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认定期间使用。
例如,如果A、B两家企业共同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的权利所有人,且A企业在2018年获批为高新技术企业,那么B企业在2019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将不能再使用该发明来申请认定。
一类和二类知识产权的区别
一类知识产权
发明专利: 发明专利的申请难度和周期较长,通常企业会选择通过转让方式获取。然而,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体系中,转让来的专利得分通常较低。因此,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,企业应综合考虑是自主申请还是转让授权来获取专利。
其他一类知识产权: 包括植物新品种、国家级农作物品种、国家新药、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。这些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较为罕见,但若企业拥有此类资质,则可以轻松解决知识产权不足的问题。
二类知识产权
实用新型专利: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较长,通常需提前1年开始申请。
外观设计专利: 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一直备受争议。尽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可外观设计专利的使用,但其“含金量”尚待验证。
软件著作权: 软件著作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较为常见,因其申请门槛低、下证周期短而备受企业青睐。然而,企业应注意确保产品与软件之间的关联性,以免因强行申报而带来负面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