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?
买专利 > 专利相关 访问量:一件正常的专利,一般来说都有三个主体,分别为专利权人、专利申请人、专利发明人等等。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相互转换,比如说专利权人也可以是发明人,发明人也可以是申请人,申请人也可以是专利权人,相互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与相似之处。但是他们实际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的,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它们之间的区别。
专利申请人
1、专利权人
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。即 专利申请被批准时,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。他们可以实施自己所拥有的专利,比如说可以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。他们也可以许可他人专利权,但是被许可方需要缴纳一定的专利权使用费用,并且需要按照专利权人许可范围进行使用。
2、专利申请人
他指的是对某一项专利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。在专利什么授权之前,专利申请人有权撤回专利,以及向他人出售、转让专利申请人的权利。
3、专利发明人
专利法中发明人或者设计人,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。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,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、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,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。
专利权人在依法获得专利权之后,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,比如说缴纳年费、处理专利纠纷等等。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专利权人是不不固定的,可以相互变更变化的。可以是本国人,也可以还是外国人。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也是可以相互转换的,比如专利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,如果想要变更申请人,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。但是在专利授权之后,专利申请人就变成了专利权人,所以专利申请人是专利权人的基础。